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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4304563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苏工 | 联系电话: | 18776923622 | |
联系邮箱: |
外墙涂料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华体会会员登录
一、招标项目: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综合配套设施二期1#2#3#4#配套楼项目
二、工程概况:(1)工地1:拟建3栋19层生活配套设施住宅楼,1#公寓楼建筑面积10139.63㎡,1层层高3.9米,2-18层标准层高3米,屋面层4.8米;2#公寓楼建筑面积10146.20㎡;3#公寓楼建筑面积10146.20㎡;及其下部设置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13062.05㎡,层高3.8米,共1层;门卫室建筑面积136.50㎡,层高3.6米,共1层。(华体会tht登入宾阳分公司)
(2)工地2:4#公寓楼总建筑面积9984.88㎡,共19层,1层层高3.9米,2-18层标准层高3米,屋面层4.8米。(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外墙涂料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工作要求及说明和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附后)。
四、拟进场时间:2024年1月20日
五、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信誉情况良好,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过激讨薪行为的记录。
七、进度计划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编排的总工期和阶段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八、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验收标准。(定标前如有需要需在现场做样板工程,明确质量后再定标)
九、投标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十、付款方式:
1、按单位工程全部完工由双方进行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完工结算手续后一个月内支付该单位工程的70%;
2、本工程全部完工,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招标人收到投标人请款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
3、实际发生劳务费(即农民工工资)支付必须按规定办理“桂建通卡”,并通过绑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平台支付。
十一、投标要求: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要登录荣耀集团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备案,投标文件包含:
1、投标报价表;(仅投标报价表需要密封)
2、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以往业绩一览表。
(以上资料均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确认方视为有效)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若有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方法:
1、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 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西荣耀集团(南宁市邕宁区步江路8号荣耀中心A座23楼企业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3、荣耀集团采购信息平台网址:/。
4、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 苏工 联系电话:18776923622
5、项目现场联系人: 赖工 联系电话:15927461905
6、评标办法及标准:根据投标报价和投标人业绩信誉综合评标。
十三、集团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1、来信请寄:广西荣耀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邮编:530031
2、来访请到:南宁市邕宁区步江路8号荣耀中心A座23楼企业管理中心
3、举报电话(微信):18977114153或15278010204或0771-2411184
4、举报邮箱:jtsjzx2013@163.com或rlxzzx@163.com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宾阳分公司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综合配套设施二期1#2#3#4#配套楼项目
二、招标内容:外墙涂料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工作要求及说明和数量如下表:
1、投标报价表
序号 | 施工内容 | 工作内容及说明 | 单位 | 预测 工程量 | 投标人: | ||
联系电话: |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
1 | 弹性真石漆外墙涂料 | 劳务分包,材料甲供:含涂料调和、涂饰、喷面漆 | ㎡ | 47000 | |||
2 | 水性弹性外墙涂料 | 劳务分包,材料甲供:含漆料调和、涂饰、喷面漆 | ㎡ | 4300 | |||
3 | 总计(元) | ||||||
4 | 付款方式 | 1、按单位工程全部完工由双方进行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完工结算手续后一个月内支付该单位工程的70%; 2、本工程全部完工,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招标人收到投标人请款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 | |||||
5 | 报价说明 | 一、本报价均不含税;单价一次包干,含全场范围内材料的二次运输;包含本项目工程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补偿及一切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若因投标人施工不当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则乙方需无条件完成施工质量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二、招标人负责:提供施工场地,供塔吊、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真石漆、划线漆等主材。 三、投标人负责: 1.原材(真石漆、划线漆等)堆放及加工场地、保管场地等均自行考虑; 2.施工涉及辅材、周转材等一切辅助材料及其他施工措施; 3.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小型施工用具; 4.负责材料的二次运输,施工完成后清理场地; 5.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围护安装及过程维护(从进场到工作面完成); 6.投标人从项目部签领的材料由劳务队自行保管,保管使用期间如被盗或损坏由投标人负责原价赔偿; 7.交通、食宿及生活水电自行解决,使用项目部板房和水电的,须支付住宿费和水电费(水电住宿费为400元/间/月); 8.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违规作业,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材料损耗按2%计,超出损耗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做样板时明确每平方材料使用材料用量,进场前签订损耗承诺书。 五、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本项目部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资发放相关工作,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投标人恶意拖欠,招标人有权直接扣除工程款。 六、工程数量为暂估量,以现场实际施工双方收方签字确认为准。 七、结算方式:合同单价×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确认的合格工程量。 |
投标人补充说明(报价、付款方式等):
投标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2023年 月 日
2、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3、以往业绩一览表。